当前位置:兰州信息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民生服务

兰州生鲜肉类使用生鲜灯怎么举报?

2023/11/26 11:56:58

来源:甘肃市场监管

评论:0

浏览量:740

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: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对销售现场使用的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,如不符合《办法》要求的,要迅速更换照明等设施。

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、商场、超市、便利店等固定场所经营主体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对场内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现场使用的照明等设施进行自查自纠,发现违反《办法》规定的,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即刻整改。

  消费者如在《办法》施行后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,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

  “生鲜灯”: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,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,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,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。让食品的颜色看起来更加红润或鲜艳,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。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发布评论:
评论内容:
验证码:
点击更换图片
看不清?换一张
0931-8103331
  • Q Q: 24050056
  • 微信: 24050056
手机版
小程序
Copyright ©2007-2024 兰州信息网 版权所有  |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:甘B2-20220036  |  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167号  |   ICP备案号:陇ICP备12000430号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931-81033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