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兰州信息网  -  本地文章  -  便民指南

兰州新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

2023/1/8 15:25:22

评论:0

浏览量:698

 近日,《兰州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细则(试行)》(简称《细则》)出台,1月1日起施行。《细则》明确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课后服务,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,科学合理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,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,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。
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每周5天,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;每天2小时,结束时间与新区职工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。初中学校可开设晚自习,晚自习统一纳入课后服务。学校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课后服务时间,鼓励学校积极探索周六、周日或寒暑假开展延伸服务。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标准为3元/生·天。
  服务性收费以学期为计费周期由学校统一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残疾学生应予以免收,由财政承担。学生因事请假或因故退出须提出书面申请,学校按未服务的天数据实清退。


评论 
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!
发布评论:
评论内容:
验证码:
点击更换图片
看不清?换一张
0931-8103331
  • Q Q: 24050056
  • 微信: 24050056
手机版
小程序
Copyright ©2007-2024 兰州信息网 版权所有  | 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:甘B2-20220036  |  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3167号  |   ICP备案号:陇ICP备12000430号
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,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,交易风险自负!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931-8103331